2023年广东专升本民法备考第二期——简答题
【导语】民法是广东专升本考试非常重要的一门,很多同学都需要了解考试题目,关于2023年广东专升本民法备考第二期——简答题,一起来看看吧。
留置权产生的积极条件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人占有的债务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占有的特征
1、占有是对于物具有事实的管领力的一种状态
2、占有仅有于物
3、占有必须是对物产生了事实上的管领力
侵夺占有的构成要件
1、存在侵夺或妨害占有的行为
2、行为人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
3、行为具有违法性
物权请求权于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区别
1、目的与功能不同。占有保护请求权的目的是保护占有,主要功能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宁,赋予占有人临时性保护措施,物权请求权的目的是保护所有权,它是终局性确定的保护方法
2、行使要件不同。行使物权请求权的基本前提是请求权人须为法律赋予物权请求权的物权人,而行使占有保护的请求权的前提仅需请求权人是物的占有人即可
3、举证责任不同。行使物权请求权是,请求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享有物权,而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时,须证明自己是占有人。
债的特征
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3、债是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4、债是属于财产法律关系
5、债是依据民事行为或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债权的特征
1、债权是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即债权人得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债权是请求权
3、债权是相对权
4、基于民事行为设定的债权具有任意性
5、债权具有平等性
6、债权具有相容性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债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而物权的义务主体未一切不特定人
2、权利内容不同。债权具有平等性,无排他性,而物权具有排他性
3、权利设定不同。设立债权不需要公示,而物权设定必须公示
4、权利的标的不同。债权的标的是行为,物权的标的是物
5、权利的期限不同。债权通常是有期限限制的权利,但所有权无期限限制。
6、效力不同。债权不具有对内的优先效力,而物权具有。
7、保护方法不同。债权受损害时多采取损害赔偿的方式,而物权受侵害是,物权人享有请求他人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合法依据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债的担保的特征:特定性 补充性 从属性
保证成立的条件
1、保证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保证人应当具有保证能力
3、保证人须具有明确真实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的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4、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以其履行保证债务的范围为限
定金的特征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由一方当事人预先交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款项。
2、定金有如下特征:从属性2以定金的交付未成立要件3预先支付性4双重担保性
定金的成立要件
1定金担保的主合同有效成立
2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交付定金
3 定金的数额在法定的数额内(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的效力:定金具有证约的效力 预先给付性和抵消的效力担保的效力
合同的特征:
1、是一种合意
2、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3、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要约的构成要件
1、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必须要约人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承诺的构成要件
1、必须有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送达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才能构成意思表示一致
4、必须表明受要约人与要求人订立合同
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
1、缔约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2、一方违背其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
3、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合同权利的概念和权能
1、请求了新的权利
2、保全债权的权利
3、请求保护债权的权利
4、处分权能
合同履行的特点
1、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作出给付、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
2、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自觉实现给付义务的行为
3、合同的履行是一种达到清偿结果的手段,必须在效果上达到给付行为与给付结果的统一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特点
1、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
2、适用于双务合同中没有规定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
3、主要是一种拒绝权
4、其法律依据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债务之间具有相应性
3、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须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债务
5、须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能履行的
后履行抗辩权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3、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不安抗辩的条件
1、须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当事人一方先履行义务,即当事人一方有一位相他方先作出履行
3、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另一方不能或不会作出对待履行
4、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合同保全的特点
1、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2、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3、合同保全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的行使
代位权的特征
1、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消极的不行使权利的行为
2、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3、代位权的行使须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4、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自身的债权
撤销权的行使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处分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
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2、合同的变更在原则上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3、合同的变更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方式
4、合同变更必须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债务承担的条件
1、须有效合同义务的存在
2、转让的合同义务须具有可让与性
3、须存在合同义务转移的协议
4、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债权让与的条件
1、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债权)存在
2、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合同
3、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4、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终止的特点(债的消灭)
1、既包括向过去发生效力也包括想将来发生效力
2、其对象是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
3、其是使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终止的效力
1、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2、债权人应返还负债字据
3、合同终止不影向非违约方对违约方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4、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构成清偿应具备的条件
1、清偿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作出了履行
2、清偿必须是当事人正确的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
3、清偿必须使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
合同解除的特征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
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
4、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解除的特点
1、它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3、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实际行使解除权
法定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的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定抵消的条件
1、法定抵消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经过一方做出抵消的表示而使双方的债权债务发生消灭的一种抵消方式
2、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
3、抵消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4、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5、双方的债务都不属于不能抵消的债务
抵消权行使的效力
1、抵消权的形式,使债务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按照双方能够相互抵消的同等数额而消灭
2、抵消的发生,只是使双方在同等数额内所互负的债权发生消灭
3、一旦行使抵消权,则将从抵消权发生之时起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提存的特征
1、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2、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特定的提存部门
3、在债务人提存后,合同关系终止
提存的条件
1、具有法律规定的提存原因
2、标的物适合于提存
3、提存主体合法
债务免除的特征
1、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基于其单方行为,免除债务人全部或部分的债务,从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或部分地消灭
2、债务免除是一种单方行为,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3、债务免除是一种无因行为
4、债务免除是一种无偿行为
5、债务免除是一种不要式行为
债务免除的要件
1、债务免除人应当享有合法的债权或对债权享有处分权
2、债务免除人应当具有行为能力
3、免除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
4、免除的意思表示应当向债务人明确作出
5、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违约责任的特征
1、其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
2、其具有相对性
3、其主要具有补偿性
4、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5、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
违约行为的特征
1、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2、其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
3、其是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4、其在性质上都违反了合同义务
5、其在后果上都导致了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简述侵权行为的特征
1、是一种违反行为
2、是一种有过错的行为
3、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
4、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驻澳责任形式的行为
过错责任原则的内涵
1、其性质是主观规则原则
2、以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必备构成要件
3、以过错为责任构成的最终要件
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违法事实,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
无过错原则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适用范围:产品侵权,高度危险活动和危险物侵权行为,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和动物致害行为。
一般抗辩事由:职务授权行为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受害人同意自助行为
特别抗辩事由:受害人过错 第三人过错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职务授权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必要是因行使职权而损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的行为
要件:1、行为须有合法的授权
2、执行职务的行为须合法
3、执行职务的行为须为必要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必须有侵害的实施
2、侵害须为不法
3、须以合法防卫为目的
4、防卫须加害人本人实行
5、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6、侵害行为与防卫行为必须同时进行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1、危险正在发生,并威胁着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利益
2、采取的避险措施须为不得已
3、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受害人承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1、受害人承诺是指受害人容许他人侵害其权利,自己自愿承担损害结果且不违背法律和公共道德的一方意思表示。
2、要件:须有处分该权利的能力与权限 须遵守一般的意思表示的规则 受害人须有明确承诺 受害人事前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
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
1、权利人为保证自己请求权的
2、实现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的救助的情况下
3、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
4、自助方法须为保障请求权所必须
5、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
1、主体为多个人
2、主观上有共同过错
3、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过错
4、共同行为所致损害的同一的,不可分割
5、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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