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①体检表;②普通高校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黑笔在本人名字前打“√”)。
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体检表;③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体检表。
4)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除上述第1)、2)、3)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5)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届或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2)招生院校设置报名点。报名期间,招生院校须设置现场报名点,安排工作人员协助相片或资料上传不成功的考生拍照上传相片、资料。
(3)审核资料。考生上传的资料由考生报考的招生院校在网上进行审核,院校应在考生提交审核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需填写不通过原因),1月7日前须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4)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以及考生已获得与报考院校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预报名时需上传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职业技能证书)”,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院校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缴费。考生须在2020年2月2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核原件后退回考生)提交至报考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在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查验经办人签名、写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后在录取前扫描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资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与复印件(验核原件后退回考生)提交至报考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在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查验经办人签名、写明日期并加盖公章后在录取前扫描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
(5)“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考生类别”中的“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选项,是指按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可以享受计划单列和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政策的考生,考生必须按规定选择,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
(6)考生须依据《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的规定,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预报名时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9日)。
2.确认报名。2020年1月9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招生院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不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资料审核。
1.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2.招生院校要认真审核考生相关信息,包括专科学历验证情况或考生上传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真实有效性。
3.对于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招生院校还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gdhrss.gov.cn/),对考生提交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核查。
4.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招生院校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报考费。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200元/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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