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26日12:00。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26日12:00。新旧生报考时间:2019年8月26日12:00-30日17:00。
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9日-20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见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8〕34号)(见附件2)和《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30号)的相关精神,为确保我市2019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26日12:00。
(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26日12:00。
(三)新旧生报考时间:2019年8月26日12:00-30日17:00。
三、报名报考方式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
(一)新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
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下同)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见附件1)规定,此次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新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一旦摄像后将无法修改。
2.正式报名
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点(见附件3)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指纹数据采集和现场摄像(为了确保相片质量建议穿深色上装,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根据《关于考试服务费、电子相片采集费收费主体等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05〕425号),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
3. 核对信息
考生完成身份信息验证、指纹数据采集和电子摄像,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出来的考生正式报名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并交给报名点。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方能报考。
报名流程详见《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流程》(附件4)。
(二)考生报考
1.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如有需要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2.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联系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更改。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报考流程详见《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流程》(附件5)。
3.部分自学考试准考证信息里无自考成绩无照片的旧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8月22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点照相(http://www.gzzk.gov.cn/gzzk/zxkbmbk/201703/18888.shtml),然后由考生登录我办考生照片信息管理系统(https://zikao.gzzk.cn/student/zkzp.asp)确认相片是否为本人(若不确认将无法报考),考生待确认成功后1-2个工作日,才能报考课程;自学考试准考证信息里有自考成绩无照片等其它情况的旧生按《转发省自考办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http://www.gzzk.gov.cn/gzzk/zxkwjtz/201805/06781a6b476b4d41a81b9fb3bd073e44.shtml)中的要求办理。
(三)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和修复
1. 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建立
本次我市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后方能报考。根据《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9〕6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2. 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后的10月22日-25日向我市各区指定地点(见附件5)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请咨询各区办理部门),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写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凭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原省自考办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如果确实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或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在考试当周的星期四、星期五的正常上班时间可到当次考试所在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点(见附件3)打印。
五、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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