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流程
第一步:
各招生院校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和教师到本校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
第二步:
省招办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公布的各校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学校调整后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步:
高校招生负责人进行阅档录取时,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办审核。
第四步:
省招办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给高校复议。各招生院校按照录取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录取、退档工作。
第五步:
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将拟录取考生的档案送省招办复审。复审通过后,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交录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办存档备查。
招生院校根据省招办复审并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录取结果/通知书领取时间
录取工作完成之后,就开始公布录取结果,一般是在四月中下旬。每个院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会有差异,具体以各院校通知为准。被录取的同学在四月底至五月初就可以领录取通知书了,然后就开开心心的等着9月份开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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